浙江省化学品安全协会欢迎您!

综合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动态综合新闻

黑龙江:学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走深走实

来源: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时间:2024/05/13

       近日,黑龙江省安委会办公室印发《深入学习和使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方面认真抓好落实,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开展全覆盖解读,及时组织本行业领域专家学者,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题讲座,解析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内容、容易产生的危害后果以及整改达标要求等关键要点,广泛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系统学习。要组织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学,要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执法人员培训必修课,逐条学习,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案卷评查等活动,着力提升学习效果。要推动社会服务机构主动学,督促机构主要负责人熟练掌握、安全评价人员与技术人员深入研读理解,结合服务对象、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组织制定专题培训方案,提高重大事故隐患辨识、排查能力。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主要负责人“每季一讲”、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晨会”、“例会”、“交接班”、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月”必学内容,夯实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理论基础。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真正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在自查中用好,研究制定本单位重点排查事项清单,明确各环节治理措施和相应责任人员,早发现、早治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监督检查中用好,统一各类检查标准,推动有关部门联合检查、互通情况,并在检查中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和指导服务;在社会化服务中用好,督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履行职责,主动向生产经营单位宣贯讲解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时发现并指导整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强化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督监管;在建立重大隐患上报机制中用好,将判定标准纳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相关排查治理情况及时逐级报告,避免重大事故隐患漏管失控。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指导、典型示范引领三个方面抓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使用组织实施工作,以更实举措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到基层末梢和生产一线,推动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全面学习、掌握、学通和使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要及时发现、挖掘典型案例,积极打造和选树宣贯标杆企业,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