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应急管理局“五个一”推进《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共七章六十四条,较为全面地构筑起安全生产的法治屏障,是我省安全生产基础性、综合性法规,充分体现浙江特色,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职责,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此,市应急管理局从“五个一”入手,认真学习、全面宣贯《条例》,为下一步贯彻落实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一方案”,即 2月底前下发一个计划方案,对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条例》宣贯工作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统筹协作、周密部署。2023年2月14日,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各县(市、区)安委办和市各有关单位,并结合温州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三点具体要求,强调要把《条例》宣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普法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宣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规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具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分别负责分管行业的宣传贯彻工作,各内设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责任分工明确,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一关键”,即在《条例》施行前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率先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就能以点带面、以上率下。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2023年2月27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新修《条例》,全面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水平,切实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
三是“一课程”,即在《条例》施行当日组织一次专题课程,趁热打铁学习《条例》修订解读。2023年3月1日,温州市安委办召集各市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安委相关负责人和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全体工作人员共计120余人参加《条例》专题学习会。此次专题学习会特邀请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李春燕教授亲临现场,从《条例》修订的必要性,修订的主要内容及亮点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解读和宣讲,并结合立法修订过程,逐条解析重点法条实务适用,提出难点问题对策措施,理论深入浅出,事例生动详实,为进一步准确理解、深刻把握新《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内涵,提供了很大帮助和启发。
四是“一书籍”,即全局干部人手一本《条例》单行本,确保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准确适用。《条例》出台后,温州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向全局干部、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市有关部门(单位)发放《条例》单行本,确保从事安全生产领域“一线工作人员”人手一本单行本,及时掌握新制度新要求,严格执行《条例》新规定,引导广大干部对《条例》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五是“一直播”,即巧借抖音平台,对《条例》专题学习会进行网络同步直播。通过“温州应急”官方抖音号开展《条例》专题学习会线上直播,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拓宽社会宣传面,提升群众知晓度。此次直播累计在线观众超万人,有效营造了浓厚的宣贯氛围,切实增强了民众学法知法守法的参与度,持续推进民众法治素养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