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委会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专项巡查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全国“两会”前后安全生产工作,江西省安委会决定从2月下旬至3月上旬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专项巡查。
此次综合督查共组织11个检查组,分别由省教育、工信、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商务、应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厅级领导担任组长,对全省11个设区市及赣江新区进行全覆盖综合督查。重点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去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结案、责任追究等工作落实情况。
吸取岁末年初以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教训,省安委会对南昌、宜春、抚州同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巡查,重点检查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保卫战”和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以及省安委会全面推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发展50条意见落实情况,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稳定。
根据安排,各检查组将采取综合督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资料检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相结合、指导服务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等方式,着力压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切实维护全省安全稳定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