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开展岁末年初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
近日,山东省滨州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印发《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旨在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攻坚行动成果,进一步聚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领域重大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围绕制度措施不落实,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管控不到位,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等问题开展整治,严惩非法违法行为,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方案要求各企业对照本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市安委会《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细化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情形,逐项开展自查,填写《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数据统计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建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台账》,逐个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并第一时间向属地应急部门报告。重大隐患未及时消除的,要按照规定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采取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专项整治期间,全市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将对照整治内容,组织专家深入企业严督细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强隐患整改指导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确保整改到位;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或者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按上限从重处罚。
滨州市应急管理局将重点围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落地、执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每月至少对各县市区开展一轮明察暗访,在春节、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段节点,加密明察暗访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