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显著
1月12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安委办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王启瑞通报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全省生产安全亡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三年连续“双下降”。
三年行动期间,山西坚持把三年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推进落实,先后60余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始终做到坚持政治引领,高位推进“三年行动”、坚持统筹推进,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坚持实处着眼,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坚持责任上肩,扣紧压实责任链条、坚持严字当头,强化作风狠抓落实、坚持重拳出击,打非治违重典治乱、坚持稳字为先,关键时期确保安全、坚持制度创新,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等“八个坚持”,将国家安排部署的380项任务细化实化为578项具体任务,严密组织实施,狠抓任务落实,全省“三年行动”于2022年12月圆满收官。
行动中,山西将省政府安委会调整为省安委会,增加了省纪委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等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并在省安委会下设矿山等13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进一步扣紧压实责任。每年以1号文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出台了“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行业注意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农村自建房“四办法一标准”等规章制度,省市两级共制定出台1208项制度性成果,走在全国前列。关键时刻重拳出击打非治违,在重点行业领域打响“百日攻坚”战,形成了打非治违“12341”长效机制。经过三年时间的治理和发展,三年行动期间(2020—2022年)与前三年(2017—2019年)相比,全省生产安全亡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9.55%和31.30%,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煤矿方面:创新出台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加强煤矿安全生产18条特别规定、煤矿矿长考核记分办法等制度规定,累计对1245名煤矿矿长进行了考核记分,其中77人被责令调离矿长岗位。三年来,全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共检查煤矿59634矿次,查处一般隐患597465条、重大隐患1138条,责令停产整顿煤矿968座,责令局部停止作业502处,责令停止使用设备4768(台、套)。全省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大幅下降。
燃气方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立法明确“燃气用户应当使用合格的用气设备,安装灶前燃气自闭阀门、符合安全规定的灶具连接管和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三项强制措施,列支3.15亿省级专项补贴资金支持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改造,比国家要求提前了3年完成对运行30年以上和运行20—30年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市政及庭院燃气老旧管网的改造,共计改造完成1794.5公里。
交通运输方面:危货运输安全整治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中之重,以地方标准形式发布了《高速公路服务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放管理技术指南》,统一了服务区危货车辆的停放条件、安全距离、施划标准。在危货运输车辆停放较多的50对服务区设立了警务站,实行路警协同办公,共同强化停车秩序和运营管理。
消防安全方面:三年行动期间,共检查单位27万家(次),整改隐患29万余处,临时查封4435处,责令“三停”2634处,行政拘留317人,省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47处,拆除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500多万平方米,火灾隐患“去存量、控增量”的成效明显。全省因火灾致人死亡数从2020年56人到2022年33人,下降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