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 不折不扣完成大督查大整治工作任务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青海省33条任务措施,确保重点时段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青海省“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部署,省安委会从10月初组成8个督查组和矿山专项检查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不折不扣完成好大督查大整治工作任务。
各督查组转变作风、下沉一线,查治隐患、防控风险,着力在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真解决问题、解决真问题上下功夫,推动大督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全覆盖。各督查组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聚焦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速度、热度,全覆盖督导检查各市州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整治工作,坚持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着力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打击了一批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压实了各方安全责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严执法。各督查组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的执法理念,既注重在检查中发现隐患,更注重在整治隐患、解决问题上见到实效。各组以“督查组综合督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形式,采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通过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督查、随机抽查等形式,持续检查重点领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坚持日调度、日通报、日提醒,及时反馈督查情况,指名道姓通报问题,切实发挥督查震慑作用,以大督查推动隐患大整治、能力大提升,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推进。三是重整改。各督导组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六个必须”要求和省政府“十二个领域”具体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统筹安排、科学施策,带着执法人员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落实现场执法措施;带着专家查,切实做到内行查治问题;带着媒体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强化整改跟踪,决不养痈遗患。
督查工作开展以来,省安委会8个综合督查组和矿山安全专项检查组共检查企业741家,发现隐患3697项,发现突出问题1857项,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2342条,受理举报59条,责令处罚企业单位66家,罚款13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