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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时间: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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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0月23日



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委办发〔2020〕27号)和《关于印发现代社区建设“六大改革”“十大行动”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现社办〔2022〕4号),推动构建现代化基层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指挥体系、处突体系、力量体系、保障体系、评价体系,加快实现“七个有”(有组织、有机制、有队伍、有场所、有物资、有预案、有演练),全方位提升基层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水平,特制定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意见如下:

       一、构建全覆盖基层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提升组织领导力

       1.完善组织架构。在乡镇(街道)层面全面建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双主任(组长)的应急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委),由分管平安建设工作的党委(党工委)副书记或政府常务副职担任常务副主任(副组长)、各相关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副组长)。应急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设在应急管理站(办、所、中心),主任由应急委常务副主任(副组长)兼任。推动乡镇(街道)防指、防指办与应急委、应急办融合建设。在社区(村)层面全面建立由社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应急管理工作组。在社区(村)干部中择优选配社区(村)应急管理员,负责统筹落实社区(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治等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建立以网格为基本单元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架构,实行1名应急管理员面上统筹、多名责任人分领域负责、网格长和网格员分区域落实机制。

       2.厘清职能边界。明确应急委成员单位,建立应急处突有关工作组,清晰界定应急委及应急办、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职责。按照“责能相配”原则,结合实际情况,明确社区(村)应急管理工作组及相关成员职责,研究梳理社区(村)应急管理职责清单,进一步厘清社区(村)与乡镇(街道)的应急管理职能边界。

       二、建立协调联动的基层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提升响应统筹力

       3.统筹指挥协调。乡镇(街道)应急委统筹领导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统一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等工作专业协调机制,做到领导班子分工明确、指挥调度高效统一、人员力量统筹使用。社区(村)建立应急管理工作组运行规则,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强化应急状态下社区(村)对站所、社会救援力量、驻区单位、物业人员等统筹指挥调度,实现乡镇(街道)、社区(村)、网格“一盘棋”。

       4.强化值班值守。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乡镇(街道)全天候专人值班值守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时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收集和上传下达、应急响应和协调指挥等职责。社区(村)接到预警信息或在应急响应期间,按规定进岗履职。启动I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接到强降雨预报时,乡镇(街道)联系领导和驻村干部至少1人入驻到村,社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带班一线值守。

       5.信息快速报送。乡镇(街道)依托上下贯通的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系统,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制度,构建信息报送“一张网”,明确应急信息报送的范围、程序、时效、流程,由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社区(村)在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事故多发行业(领域)设立灾害信息员,实行AB岗制度,明确信息报送任务,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收集、报送辖区内信息。

       三、建立灵敏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处突体系,提升风险管控力

       6.精准预测预警。乡镇(街道)健全完善覆盖辖区的预测预警信息网络,汇总辖区内风险预测信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社区(村)应急管理工作组、网格责任人及受影响人员。社区(村)层面建立社区(村)干部、灾害信息员、网格长和网格员定期检查巡查机制,发现各类险情第一时间上报风险预测信息。通过应急广播、喇叭喊话、警报提醒、群公告等及时发布上级和本辖区预警信息。

       7.排查治理隐患。乡镇(街道)建立辖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定期排查、分析评估机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原则上每三个月对辖区内企业(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督促辖区内企业(场所)举一反三做好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分类分级排查检查机制,统筹“三场所三企业”、沿街店铺等常态化排查检查。推行重大风险清单,落实“一险一案”管控措施,实行隐患闭环整改、动态销号。推进委托执法,负责监管辖区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导督促企业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社区(村)明确道路交通、涉海涉渔、消防、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工矿、旅游、城市运行和防汛防台、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等相关责任人,配合乡镇(街道)加强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风险点和薄弱点的走访巡查,在隐患点和风险防范区设警示标志,掌握辖区内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线索,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制定网格排查事项清单并纳入网格员工作职责,加强网格员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发挥网格“前哨”“探头”作用,不断提升风险隐患在社区(村)一级的发现率、化解率、清零率,努力积“小安”为“大安”。

       8.及时应急处置。乡镇(街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工作体系和流程,明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发生时的工作处置流程和责任,防止发生次生灾害。探索推动城镇“135应急救援圈”和农村“15分钟救援圈”建设。建立突发事件现场30分钟内连线的可视化指挥调度机制。社区(村)充分发挥应急突击队作用,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先期处置,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做好人员疏散转移、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期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

       四、组建多元统合的基层应急管理力量体系,提升队伍聚合力

       9.配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站(办、所、中心)工作力量。配备不少于3-5名行政或事业编制人员从事安全生产监管、自然灾害防范防治工作,其中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储存企业和“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较多和防汛防台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应配备具有化工、防汛防台专业或工作背景人员,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及化工园区管委会危化品安全监管人员中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以上。全面推进落实执法辅助人员配备,原则上按辖区内每150家工业企业、500家商贸企业配备1名执法辅助人员的标准配备辅助力量。

       10.建强乡镇(街道)综合救援队伍。适应全灾种救援要求,依托消防救援队伍、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人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每个乡镇(街道)组建1支30人以上“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专兼职结合”的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日常训练。

       11.组建社区(村)应急突击队。整合社区(村)干部、物业人员、消防员、属地企业应急力量、社会救援队伍、志愿者等各方力量,组建一支30人左右应急突击队,由乡镇(街道)统筹建立经常性训练机制,遇突发险情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自救互救。

       五、强化要素完备的基层应急管理保障体系,提升平战转换力

       12.加快工作阵地一体化融合。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站(办、所、中心)办公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站(办、所、中心)和消防工作站一体化建设,设置办公室、办案询问室、会商室、应急救援指挥室、值班室等功能区,建成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的应急管理场所。

       13.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乡镇(街道)应急功能区面积应基本满足应急管理需要。具有通过安全检测鉴定公共建筑的社区(村),按照《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要求,建设可安置50人以上、面积150平方米以上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

       14.配备符合实际需要的应急物资装备。乡镇(街道)根据抢险救灾实际需要,制定并动态调整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对照标准落实储备。建立符合储备需要的应急物资专用仓库。配齐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检测仪、移动执法终端等执法专用装备。配备移动单兵、布控球等可视化指挥调度基本装备。按规定配备必要的执法执勤车辆和应急保障车辆。建立应急物资紧急采购、维护检测、分发使用、回收报废、核销补库等管理制度,确保满足辖区抢险救灾需求。物资可以由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全省统一采购或由各地统一采购,资金各级财政分级承担。社区(村)按照应急物资储备标准,规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引导和鼓励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家庭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多灾易灾社区(村)按规定配备小型发电机、带动力排水泵、手持扩音器。受灾后无法确保应急通信畅通的社区(村)需配置卫星电话。

       15.编制特色鲜明的应急管理预案。乡镇(街道)结合辖区实际,编制有针对性、操作性的综合应急预案和若干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生产安全、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森林火灾、防汛防台、地震地质灾害等专项预案。着力抓好日常应急预案修订、培训、宣传等管理工作。社区(村)根据本辖区发生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编制涵盖火灾逃生、地质灾害、防汛防台、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等内容的综合性“多合一”应急手册。持续完善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并结合演练情况,及时修订预案。

       16.组织广泛参与的应急演练。乡镇(街道)坚持广泛参与、联动密切、形式多样、节约高效原则,经常性开展应急演练,推动演练向网格延伸。多灾易灾乡镇(街道)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性或重点灾种应急预案演练,并开展预案演练情况复盘评估,检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优化应急处置流程。多灾易灾社区(村)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社区(村)每3年应至少开展1次演练。根据辖区风险实际,抓好防汛防台、火灾逃生、心肺复苏、山地救援、各类创伤及工业中毒救治等培训演练。

       六、建立科学精准的基层应急管理评价体系,提升工作长效性

       17.履职精密智控。依托应急管理全覆盖责任体系场景应用,对照责任清单逐一明确社区(村)各类风险点责任人,实现工作责任到边到底。强化移动端应用,打造社区(村)责任人履职尽责“一本账”,实时更新、动态管控履职情况,确保岗位职责和工作实绩相匹配。抓好数据分析运用,聚焦工作短板弱项,精准开展隐患排查、督导检查,推动基层一线履职尽责规范化、标准化。

       18.科学动态评价。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动态评价机制,细化分解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研究出台工作评价指数,从岗位职责设定、人员履职能力、排查执法效能、事故防控、所辖企业本质安全等方面定期进行晾晒排名,结合通报、约谈等方式,强化社区(村)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督导考评。


       附件: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