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深入部署“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日前,黑龙江省安委办下发通知,在全省广泛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地严格履行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据了解,今年黑龙江省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部署了启动仪式、安全宣传咨询、安全宣传“五进”、应急演练、事故隐患“大曝光”、应急志愿服务、“安全生产龙江行”等多项内容丰富的宣教活动。活动期间,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形式,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大力学习宣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安委会“四十六条”具体举措,通过开展党政“一把手”带头讲、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生产“公开课”等活动,强化措施任务落实。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同时,黑龙江省安委办将会同哈尔滨市举行全省启动仪式,各地均采取广场宣传、主题演讲、安全宣誓等多种形式同步启动“安全生产月”;围绕“安全宣传咨询日”,创新开展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通过部门联动和资源共享,扎实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深入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和救援演练;常态化开展事故隐患“大曝光”,充分反映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积极发挥应急志愿者分布广泛、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常识,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此外,黑龙江省安委办还将联合主要媒体通过集中采访、深入基层一线等方式,对先进事迹、重大活动、典型案例跟踪报道,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黑龙江省安委办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策划“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确保取得扎实成效。同时,大力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媒体平台,策划推出安全类重点节目、品牌栏目和专题报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广泛提高群众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