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四措并举扎实推进全市工贸行业“三场所三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工贸行业“三场所三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工贸行业涉氨制冷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四举措扎实推进全市工贸行业“三场所三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引以为鉴,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对本次全市工贸行业涉氨制冷企业监督抽查发现事故隐患清单依法进行处理,该行政处罚的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要落实闭环管理,采取相应的停产整改和限期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到期后要按时进行复查,对复查仍不符合要求的,该停产的予以停产、该关闭的坚决按程序依法予以关闭。各地要认真全面查摆问题,梳理工贸行业涉氨制冷领域的突出问题,部署工贸行业涉氨制冷企业自查自纠,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深化推动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突出重点,狠抓整改。重点抓好《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中涉氨制冷两类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果断采取有力措施,依法责令相关企业暂时停产停业整顿,对拒不整改或由此引发事故的要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条款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在今后督查、暗查等工作中发现仍然存在作业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等重大事故隐患的,将加大对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同时对有关监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监管责任。
三是健全机制,制度管理。落实定期安全评价制度。对涉氨制冷企业安评报告、设计图纸与周边环境三者一致性进行核查,凡周边环境发生重要变更或安全条件恶化的,依法督促企业重新或补充开展安全评价,对安全评价报告已过三年有效期的,依法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安全评价。涉氨制冷设备设施定期安全检测制度。对涉氨制冷有毒气体报警器、喷淋等安全设备、设施,严格落实定期安全检测制度,确保设备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落实定期培训制度。依法督促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定期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落实定期演练制度。定期组织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定期检查应急装备、应急物资是否配备齐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跟踪服务,源头管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些重大工程项目的推进,部分涉氨制冷企业正面临着搬迁转移,部分涉氨制冷企业将搬迁至新场所,也有部分涉氨制冷企业将退出涉氨制冷领域。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依法督促涉氨制冷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特别是涉及单冻机等快速冻结装置的,按照《指南》《规范》要求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委托相应的行业(专业)设计资质或综合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进一步从源头上把住安全关,严防涉氨制冷厂房、场所和仓储设施项目新生隐患带病落地。同时,对不再从事涉氨制冷作业的,依法督促涉氨制冷企业委托具备资质单位制定设备、设施、管道拆除方案,落实动火作业、有限空间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拆除过程中发生事故,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