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2月16日,从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获悉,2021年,天津市上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核心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强化风险防控,突出整治攻坚,安全形势保持总体平稳。2021年,天津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实现“双下降”。
安全始于行,着力压实工作“责任链”
天津市委、天津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位统筹、高频调度,天津市领导同志多次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并深入南市食品街、地铁在建项目等单位实地检查,推动基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天津市安委会紧扣重大隐患治理、突出问题解决、长效机制建立等重点内容,定期召开天津市三年行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及时跟踪督办,推动挂牌治理38项重大隐患。各区、各部门全面统筹推进本区域各部门、本系统各单位的三年行动进展,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每项任务对标完成、落地落实。
安全源于心,着力注入理念“强心剂”。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应急局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学习主阵地作用,先后举办“市管干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防灾减灾专题研讨班”“市管干部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专题研讨班”,邀请相关单位的领导、专家、学者进行授课,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和思想认识。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部署开展“领导干部讲安全”活动,各区领导带头到企业、到基层、到社会单位,面向一线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和重点企业开展安全宣讲,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全年,各区班子成员面向基层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321次,覆盖企业从业人员和部门监管人员2.37万余人次;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深入基层开展安全教育2639场次,覆盖企业1.49万余家次,累计培训人员超过16万人次。
安全行于实,着力将压力传至“最末端”。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四铁”“六必”要求,突出危化品、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用足用好执法检查、约谈通报、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有效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2021年,天津全市累计实施行政处罚1.2余万家次,责令550余家企业停产整改,吊销企业3家,关闭取缔8家,实施联合惩戒95家次;对6337家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的企业开展警示约谈。与此同时,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对天津市“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企业开展两轮次驻厂式技术指导服务,推动全市1290家危化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企业投保安责险,着力深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
安全治于严,着力打好整治“攻坚战”。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强化清单化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先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迎百年华诞 创平安天津”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等多轮次隐患排查治理,推行“执法+专家”工作模式,抽调行业领域专家全程参与,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各区、各部门同步组成督导推动组,深入基层一线进行督导检查,有力保障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2021年,天津市共排查隐患25万余项,动态整改率95.8%;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开展督导检查5.09万余次,督导督办重点问题2.41万余项,取得阶段性成效。
安全持于恒,着力筑牢安全“基础桩”。锚定重点任务,坚持逐条突破,全年共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章规定、制度措施136项。细化天津地区安全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确定11方面安全风险、26项具体任务,印发执行《天津地区安全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持续督导推动落实。组织开展近5年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回头看”,印发问题整改及建议工作方案,明确28项整改落实措施,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接入整合900余个数据项,填补应急政务服务数据1.5亿条,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分析研判和决策部署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