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受设备条件及工艺要求限制,多数生产设备到一定周期就要进行计划检修,设备运行过程中又常因突然性故障或事故,必须进行不停工或临时停工的检修和抢修。检维修作业是化工企业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事故多发环节,针对检维修环节进行安全风险分析,提出有效安全管控措施并落实是杜绝和遏制化工装置检维修环节事故的发生。
一、检维修的定义及分类 《生产区域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HG 30017-2013 ),规定了设备检维修是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和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化工装置和设备的检修分为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检修。根据计划检修内容、周期和要求不同,计划检修可分为小修、中修、大修。 化工装置检修具有复杂、危险性大的特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射线伤害、环境污染等。 (一)工艺装置停产(车)检维修前准备 充分的准备工作是实现安全检维修的前提,检维修前要做好以下工作:1.停车确认。严格按照审批后的停工方案停工,停工过程的每一关键步骤都有专人负责确认; 2.回收危险物料。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污染性物料按规定回收或排放火炬; 3.置换彻底。按停工规程将工艺管道、塔、容器、加热炉、机泵、换热器等设备内部介质全部退净,并按规程要求完成相应的吹扫、热水蒸煮、水顶线、酸碱中和、化学清洗、氮气置换、空气置换等处理,管道设备吹扫置换干净; 4.有效隔离。必须按隔离方案完成交检装置与公共系统及其他装置彻底隔离;隔离方案中盲板表与现场一致,加盲板部位必须设有“盲板禁动”标识,指定专人负责盲板管理,盲板装拆,编号登记,并在现场做好明显标识; 5.采样分析。对残留在罐、反应釜等设备内的有毒害、易燃等物质,按规定时间通风后采样分析合格; 6.对下水系统进行有效封堵。下水井及地漏系统用石棉布、细土封堵,或用水泥抹死;无存油的地沟要灌清水;Y型地漏,不能把放空管线和漏斗封闭在一起; 7.安全警戒。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要安全可靠; 8.断电告知及标识。机泵等用电设备全部断电并告知生产车间,未断电的设备要做好标识和防护。 (二)检维修安全措施准备 1.对检维修作业各环节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检维修责任单位应组织安全、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部门人员,对检维修作业各环节利用作业活动安全风险分析等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定出相关安全措施; 2.编制检维修方案。根据检维修内容,检维修责任部门应定出检维修目前、范围、标准、要求等内容的检维修方案; 3.办理交付手续。检维修人员在检维修前,应与生产车间办理检维修设备设施、工艺等交付手续,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 4.做好安全培训。检维修责任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参加检维修人员进行检维修危险、有害因素、安全措施、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的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5.现场确认。检维修前对检维修作业活动安全控制措施安排专人(监护人)进行现场确认;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确认现场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对检修所需的材料、起重设备、焊接设备、电动工具、索具、吊具等工器具进行检维修前安全检查确认; 6.现场应急物资完好备用。灭火器、空气呼吸器、防毒防烫、防尘物品等各类应急物资齐全完好,蒸汽胶管、水带摆放整齐并随时可以投用。 (三)检维修过程中安全管理要点 1.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监护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监护; 2.劳保着装规范。所有参检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穿工作服、劳保鞋,电焊工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绝缘劳保鞋等; 3.安全培训及现场交底。动火人和监护人等从事作业的人员必须了解现场情况,清楚检维修作业活动存在潜在的风险,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现场情况要进行安全交底,确认后,方可检维修作业; 4. 规范作业票证管理。动火证应实行“一处、一周期、一证”;安全作业证实行一个作业点、一个作业周期内、同一作业内容一张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方式;动火部位与“动火作业许可证”必须相符(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动火);检维修作业票证制定的安全措施必须经过专人落实; 5.作业现场分析。检维修涉及的动火、受限空间等作业,应进行动火分析,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及氧含量合格方可作业; 6.严格落实“三不动火”等措施。“三不动火”是指没有经批准的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用火点周围要清除易燃物,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处采取覆盖、铺砂、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用火点30米以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米范围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也不可进行装卸作业;在动火点10米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7. 受限空间作业应引起足够重视。作业前准备,受限空间作业须指派至少一名接受过专业培训的监护人,明确其监护和救援职责。进入受限空间前,每个作业人员必须将其出入证交给监护人员,并存放于显著位置;作业前应组织人员对作业各环节进行风险辨识,制定防范措施,并逐一进行落实;作业前,应采取打开人孔、手孔、料孔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等措施,保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良好,作业前受限空间氧气浓度应在19.5% ~23.5%这个范围,易燃易爆气体浓度应小于LEL(爆炸下限)的10%,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应满足GB 30871的有关规定;在有易燃易爆物质存在的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使用防爆型的设备和工具;受限空间内阻碍人员移动、对作业人员造成危害,影响救援的设备(如搅拌器),应采取固定措施,必要时应移出;受限空间内必须有充足的照明,金属容器或潮湿环境须采用电压不超过24V的安全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入容器和接触到容器;停止作业期间,应在受限空间入口处增设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止人员误入的措施;作业结束后,应将工器具带出受限空间。 8.工器具规范使用。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等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应卧放,必须直立摆放,并有防倾倒措施;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小于10米;电焊回路接线应正确,电焊回路线接在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他设备搭接;电焊机二次侧及外壳应进行接地或接零保护,保持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四)检维修后安全管理要点 1.检维修作业完毕,现场临时拆除的安全设施要得到恢复; 2.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电焊机、氧气乙炔瓶、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工器具及时撤离现场; 3.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 4.办理交付手续。检维修人员应与生产车间办理检维修的设备设施交付手续,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检维修作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