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国家卫计委、安全监管总局、人力社会资源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进行了修订。
2015 年11 月17 日印发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可从国家卫计委网上下载),从即日起执行。2002 年3 月11 日原卫生部印发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同时废止。
2015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六大类459种,具体分为:一、粉尘类,有52种;二、化学因素类,有375种;三、物理因素类,有15种;四、放射因素类,有8种;五、生物因素类,有6种;六、其他因素类,有3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