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安全应急联合会丨聚焦重大隐患 提升判定整改能力
为深入推进船舶修造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见效,全面提升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精准识别、判定和整改重大隐患的能力,近日,舟山市安全应急联合会成功举办造修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培训班。市应急局,定海、岱山、新城管委会应急局业务处(科)室负责人,以及全市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机构负责人共130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由舟山市安全应急联合会顾问赵圣荣主持。赵圣荣从行业自律、行业提升的角度提出要求:逐条对标,吃透判定依据;照单排查,不留重大隐患;抓好整改,实现动态清零;压实责任,筑牢安全底线。他强调,参训人员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把标准学深、把隐患判准、把整改抓实、把责任压紧,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培训特邀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国防科工局安全生产专家、上海市安全生产专家邱祖发授课。邱祖发围绕CB/T 4501—2019《船舶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从编制背景、适用范围、术语定义、判定通则、直接判定标准和综合判定标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解读。他介绍,该标准于2019年8月2日发布、2020年1月1日实施,适用于船舶行业企事业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判定与管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事故后果严重、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授课中,邱祖发重点讲解了“直接判定法”和“综合判定法”。直接判定标准中,符合任意一项即可判定为重大隐患;综合判定标准则需根据作业场所、重点设备、专项作业等不同类别,满足相应项数要求,如同一次隐患排查中发现任意三项隐患内容,或“一项基本条件+两项隐患内容”等组合,即可判定为重大隐患。同时,他还介绍了隐患编号规则,以及从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四个维度进行判定的方法。
结合船舶修造行业特点,邱祖发对有限空间作业、明火作业、涂装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电气作业等专项判定标准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穿插典型事故案例,逐项对照标准剖析事故根源,明确重大隐患判定结论。培训还结合船舶带解缆安全作业,讲解了“死亡之圈”“反弹区域”、站位底线、指挥底线、环境底线,以及个人防护装备、五道防线和恶劣天气、夜间作业管控要求。


参训人员表示,此次培训内容系统、案例深刻、标准解读精准,进一步厘清了“什么是重大隐患、怎么判定、如何整改”的关键问题。下一步,将以标准为镜、以案例为鉴,照单排查、闭环整改,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为全市造修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筑牢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