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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取天津“8•12”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8月24日至8月28日,国务院安委会第七督查组对我省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督查组深入基层一线,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杭州、宁波、绍兴等3个市、5个县(市、区)进行了检查,实地抽查了宁波港公司等13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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