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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吸取有关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医药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三类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2015年7月17日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69号)文的形式下发通知。决定从2015年8月起至2016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三类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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