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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创新“四维”工作法,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来源:舟山应急管理 发布时间:2026/10/08

全省暗访督导工作开始后,舟山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链条整治工作,成立以市政府周国岭副市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组,运行“一套专班”统筹调度,建立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预警提示、下沉执法督查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一是条块结合,压实专项整治“责任田”。重点紧盯工矿、消防、危化品、渔船、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压实企业自查自改主体责任落实,行业领域督导帮扶、执法检查,属地党政领导部署推进、下沉督导工作举措。组建专项工作组,整合条线、区块多渠道信息来源。统一隐患信息报送标准,明确报送时限、要素内容,做到隐患底数清、整治情况明,实现整治进展动态更新,为安全风险研判提供扎实基础。

二是分级甄别,把准安全风险“风向标”。针对省级督导交办隐患,舟山市实行“日交办、日整改,日反馈”机制。全部隐患均落实隐患内容、措施、状态、责任人、时限“五张清单”,全流程跟踪隐患整改进度,确保逐项闭环管控,截至目前,重大隐患整改率100%,一般隐患整改率达84%。全量归集行业领域、区域督导检查发现隐患,建立重大隐患清单,研判区分单点个案隐患和区域性、行业性共性风险,如一次查出隐患超过15项的,疏散通道堵塞、危化品使用不规范等突出共性问题,及时预警属地及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点对点”专项帮扶。

三是下沉一线,拧紧隐患治理“安全阀”。整治行动以来,舟山市全力推进“企业自查与政府督导”双向发力,力求动态清除重大隐患,消除一批一般隐患。截至目前,市县乡企四级联动,聚焦消防、工矿、危化、燃气等重点领域,紧盯九小场所、电动自行车、危化品使用、船舶修造、开渔高峰期等突出风险,分级分类开展下沉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全市累计排查隐患11239项,其中企业自查4835项,检查发现6404项(其中重大隐患114项),立案查处78起,力求治理行动实现除隐患、降风险。

四是长效常治,做好风险防控“守护人”。及时梳理省级危化品重点县指导服务发现共性问题,推动各地举一反三对照自查;固化整治成效,将突出问题整改路径转化为风险防控常态化举措,市工矿专委会联合消防制定了《舟山市“园中园”“厂中厂”出租信息报告暂行管理规定》,着力解决外包管理顽疾;深化第三方服务机制,落实特殊作业常态化巡查检查,对隐患突出企业开展驻点帮扶;深化智能化管控,探索实施“AI+隐患”预警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