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征求《关于全面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推动创新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机制,助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我厅联合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浙江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宁波监管局起草了《关于全面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规范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健全评估机制,我厅联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浙江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宁波监管局起草了《浙江省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反馈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zjyjfgc@163.com。
联系人:高玥,0571-81051463。
附件: 1. 《关于全面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2.《浙江省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3. 征求意见表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关于全面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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