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及前期意见征集情况,我厅编制了《浙江省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5年版)》及适用说明、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样式)(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5年8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联系人及电话:祝叶飞;0571-81051458。
二、邮箱:22677322@qq.com。
三、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调查评估与执法处),邮编:310007。
附件:《浙江省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5年版)》及适用说明、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样式)(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