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安全生产信用A级企业 宁波多部门携手发力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建立部门间业务协同和联合激励机制,形成“褒扬诚信”的合力,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日前,宁波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学技术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共7家单位联合印发实施《宁波市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对年初出台的《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及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结果具体运用和信用场景拓展,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我市安全生产与社会信用体系深度融合的重要体现,也是以高水平安全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加快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的重要途径。
《实施意见》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安全生产信用等级A级企业,依托市发改委建立的宁波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开展。市级相关部门在对企业或个人开展资质审查、资格评定、荣誉评选等工作时,对该企业或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的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进行审查,对安全生产信用等级A级企业,支持其优先享受政策。 激励措施包括“给予政府资金补贴支持”“金融机构授信参考”“优先给予先进荣誉”“规范涉企检查与帮扶服务企业”“给予土地使用与管理支持”等五个方面共7项利好举措。比如,在争创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服务业发展专项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专项支持、制造业设备更新融资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上级项目配套奖励、科技惠企政策等方面的政府资金补贴,作为参考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作为优良信用记录记入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在创业创新风云榜、惠企资格认定和评先评优等推荐评比中予以优先考虑;给予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免审换证等;特别是经现场复核评定的A级企业,一年内可以享受市县乡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免检(包括不予执法检查、分类分级监管、应消站日常巡查等),让安全生产信用优质企业在我市加快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的进程中切切实实受益,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系统纳管的A级企业1862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