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领跑!全国首批社会应急力量"尖兵"诞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试点工作方案的部署,浙江省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之一,于2025年1月,顺利完成4支社会应急力量的测评试点工作。
经省应急管理厅评定,报应急管理部复核,浙江省公羊会公益救援促进会、杭州红十字狼群应急救援队评定为建筑物倒塌搜救1级队伍。
经省应急管理厅评定,德清县山鹰救援队评定为山地搜救2级队伍,宁波市镇海区海天户外应急救援队评定为应急医疗救护3级队伍。
据悉,全国首批共有7支社会应急力量通过测评,4支队伍通过1级测评,其中我省有4支队伍通过测评,2支队伍通过1级测评,走在全国前列。
本次颁发的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等级证书,使用了应急管理系统官方标识,这是应急管理部正式发布应急管理系统官方标识后首次在纸质证书上的应用。
近年来,社会应急力量作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实施分类分级测评,旨在通过对社会应急力量日常管理、装备配备、专业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定,带动提升社会应急力量规范化管理、专业化救援能力水平,为合理、高效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救助任务提供辅助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