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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微聚焦丨如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由“他律”向“自律”转变

来源:应急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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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应急管理部官方微信开设《应急微聚焦》栏目,针对应急管理热点话题,邀请代表委员和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者建言献策。本期主题为如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由“他律”向“自律”转变。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首席科学家张兴凯——

规范涉企安全执法,给企业更多自我管理空间

■中国应急管理报记者 罗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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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涉企安全执法,不是减免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而是留给企业更多自觉改善、升级安全生产条件的发展空间。”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首席科学家张兴凯日前接受中国应急管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近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为进一步严格精准规范执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作出指引。在张兴凯看来,对企业来说,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企业有了更多抓安全的时间,但怎样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考验着企业的智慧和能力。监管部门也需进一步完善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应用“互联网+执法”等信息化系统和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赋能精准执法,推动企业健全内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制度等,通过更加规范的涉企安全执法,给企业更多自我管理空间。

       当前,“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一个企业、一层执法”“一企一策、分类指导”“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无事不扰、扫码入企”等,成为各级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安全执法的硬招实招, 实实在在给企业发展营造了更优的外部环境。

       “企业和监管部门都需要注意,规范涉企安全执法,绝不是要纵容违法行为,更不是放松监管执法的‘信号’,而是让安全生产执法‘刚柔并济’,做到该宽的宽、该严的严。”张兴凯说,通过规范涉企安全执法,监管部门进一步降低“保姆式”的安全检查频次、慎用“严父式”的通报批评与严厉处罚,给企业减轻了迎检方面的负担,但也对企业自身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挑战。

       “这是对企业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考验和挑战。”张兴凯进一步解释,“在政府营造的规范有序、宽松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中,企业能否自觉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关键在决策层,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在张兴凯看来,面对考验和挑战,企业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有三点清醒认识。一是发展和安全是人类永恒的追求,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企业必须紧跟新时代要求,才能交出合格的“安全答卷”;二是虽然现代科技为安全生产提供了许多高效手段和方法,但安全保护的主要对象是人,决定安全的主要因素仍然是人,企业绝不能因防控技术的进步而放松对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提升;三是规范涉企安全执法,不等于对事故不闻不问,企业一旦发生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仍然要被依法追究责任。

       “除了有这三点清醒认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还要厘清三方面法定职责,即法定的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和本人安全生产职责。”张兴凯建议,企业可做实七项工作,全力保障安全生产。

       他解释,这七项工作具体指的是:进行基于安全生产的业务流程分析,实现“依法定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岗位紧急处置程序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针对性强、确有实效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用好现代科技,建立安全管理智能化、多功能“一体化”高效信息平台;开好每次安全生产会议,包括班前会,培育新时代企业安全文化;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逐步整合各方面、各类涉及安全的要素和管理体系,建设高效完整的安全体系,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从源头上避免亡人事故。

       张兴凯认为,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规范涉企安全执法,类似于“先礼后兵”,存在重大隐患、发生事故的企业,绝不可能逃过法律的制裁。他提醒企业,面对“首违不罚”,绝不能发现了隐患却不整改;面对“轻微免罚”,要自觉吸取教训。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弱化、更不能放松。”张兴凯说。地方党委政府必须牢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企业也不能像蔡桓公那样讳疾忌医,以免最终导致“病情”恶化到无法挽回的地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以朝乾夕惕的精神,带领全体员工进一步做实做细安全生产工作,真正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

企业应多途径拓展“自律”方式提高“自律”能力

■中国应急管理报记者 罗地生 周佳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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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涉企安全执法,不是减免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而是留给企业更多自觉改善、升级安全生产条件的发展空间。”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首席科学家张兴凯日前接受中国应急管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近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为进一步严格精准规范执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作出指引。在张兴凯看来,对企业来说,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企业有了更多抓安全的时间,但怎样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考验着企业的智慧和能力。监管部门也需进一步完善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应用“互联网+执法”等信息化系统和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赋能精准执法,推动企业健全内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制度等,通过更加规范的涉企安全执法,给企业更多自我管理空间。

       当前,“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一个企业、一层执法”“一企一策、分类指导”“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无事不扰、扫码入企”等,成为各级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安全执法的硬招实招, 实实在在给企业发展营造了更优的外部环境。

       “企业和监管部门都需要注意,规范涉企安全执法,绝不是要纵容违法行为,更不是放松监管执法的‘信号’,而是让安全生产执法‘刚柔并济’,做到该宽的宽、该严的严。”张兴凯说,通过规范涉企安全执法,监管部门进一步降低“保姆式”的安全检查频次、慎用“严父式”的通报批评与严厉处罚,给企业减轻了迎检方面的负担,但也对企业自身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挑战。

       “这是对企业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考验和挑战。”张兴凯进一步解释,“在政府营造的规范有序、宽松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中,企业能否自觉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关键在决策层,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在张兴凯看来,面对考验和挑战,企业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有三点清醒认识。一是发展和安全是人类永恒的追求,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企业必须紧跟新时代要求,才能交出合格的“安全答卷”;二是虽然现代科技为安全生产提供了许多高效手段和方法,但安全保护的主要对象是人,决定安全的主要因素仍然是人,企业绝不能因防控技术的进步而放松对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提升;三是规范涉企安全执法,不等于对事故不闻不问,企业一旦发生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仍然要被依法追究责任。

       “除了有这三点清醒认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还要厘清三方面法定职责,即法定的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和本人安全生产职责。”张兴凯建议,企业可做实七项工作,全力保障安全生产。

       他解释,这七项工作具体指的是:进行基于安全生产的业务流程分析,实现“依法定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岗位紧急处置程序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针对性强、确有实效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用好现代科技,建立安全管理智能化、多功能“一体化”高效信息平台;开好每次安全生产会议,包括班前会,培育新时代企业安全文化;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逐步整合各方面、各类涉及安全的要素和管理体系,建设高效完整的安全体系,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从源头上避免亡人事故。

       张兴凯认为,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规范涉企安全执法,类似于“先礼后兵”,存在重大隐患、发生事故的企业,绝不可能逃过法律的制裁。他提醒企业,面对“首违不罚”,绝不能发现了隐患却不整改;面对“轻微免罚”,要自觉吸取教训。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弱化、更不能放松。”张兴凯说。地方党委政府必须牢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企业也不能像蔡桓公那样讳疾忌医,以免最终导致“病情”恶化到无法挽回的地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以朝乾夕惕的精神,带领全体员工进一步做实做细安全生产工作,真正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

企业应多途径拓展“自律”方式提高“自律”能力

■中国应急管理报记者 罗地生 周佳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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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既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强化监管的“他律”,也需要企业自我管理的“自律”。在全国人大代表、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寨锗矿矿长李开达看来,在涉企安全执法越来越规范精准的趋势下,企业要让“自律”成为保障生产安全的核心要素。

       “企业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自律’机制,全方位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工作。”李开达说,具体可从明确现场第一负责人职责、打造高效安全管理团队、稳定员工队伍并提升员工素质、完善制度与考核体系、保障安全投入五方面入手,“只有做好这五方面工作,企业才不会只依赖‘他律’的拐杖,而走不好安全生产之路”。

       企业现场第一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其作用不容小觑。李开达认为,必须明确现场第一负责人职责,确保其知责履责,真正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可能时时在生产一线,所以现场第一负责人就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关键。企业要选拔懂安全、经验足,具有强烈责任心与事业心的人来干这个岗位,努力把风险防控在一线。”李开达说。

       李开达认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只靠某个“关键人”单打独斗,必须打造一支执行力强、专业素养过硬的安全管理团队。组建安全管理团队,要以配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班子和安全管理人员队伍为基础,强化责任落实,将安全责任细化到团队的每名成员、每个岗位,形成清晰明确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企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

       稳定的员工队伍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根基,要让安全意识、应急技能等“安全因子”在员工队伍中稳定地传导、强化。在促进员工队伍稳定、不断提升员工安全素质方面,李开达建议,企业可通过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规划、合理的薪酬待遇、舒适的工作环境等方式,增强员工归属感和忠诚度,减少企业人员流动,为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李开达还认为,企业应结合实际对安全生产制度与考核体系进行完善,消除制度中的矛盾、疏漏,让全体员工都清楚地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怎么做。同时,通过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岗位绩效挂钩等方式,促使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最后,必须保障有效的安全投入,这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李开达说,安全设施设备购置与维护、安全技术研发、员工安全培训等,都需要资金支持。企业应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安全投入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础,“带病”的企业走不了远路。

       “企业依靠‘自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也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给予支持与帮助,调动企业‘自律’积极性。”李开达建议,相关部门可通过转变检查监督方式、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立分级奖励机制等措施,推动企业由“他律”向“自律”转变。

       作为企业管安全的负责人,李开达深知,企业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离不开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他建议,检查应以指导帮扶为主,以解决问题、提升能力为目的,根据实际情况和企业特点“先礼后兵”,把监督检查作为帮助企业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方式,不要“一罚了之”甚至“小过重罚”,推动让企业在更加积极的环境中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李开达建议,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制修订符合各行业领域特点的判定标准,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企业过度延伸解读。此外,由于每家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水平、状况都不一样,行业主管部门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奖励机制,对在年度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依据不同级别给予相应奖励,并通过示范效应,激励更多企业积极主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监管部门和企业要通过优化‘他律’与强化‘自律’的良性互动,共同构建安全、稳定、可持续的生产经营环境。”李开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