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巨灾保险“应急+保险+服务”新模式获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认可点赞
近日,我局《浙江台州市边试点边提升 积极探索“应急+保险+服务”新模式》一文得到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的肯定认可,在《全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简报》(2024年第10期)刊发交流。
何为巨灾保险“台州模式” 如何实现以“保险”降“风险” 并引导形成社会共治新格局? 下面一起来看↓ ↓ ↓
浙江台州市开展巨灾保险试点以来,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成立了由市减灾委统筹指导的巨灾保险工作组,陆续出台了《台州市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台州市巨灾保险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台州市巨灾保险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建立了巨灾联络员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和会商研究机制、灾害应急响应协同机制等制度机制,持续推进巨灾保险方案设计本土化、特色化、创新化。
一是因地制宜,打造巨灾保险“台州模式”
台州市巨灾保险由市政府作为投保人统一投保,年度保费2100万元,最高可撬动2.56亿元风险保障金,赔付资金由政府统筹,优先保障民生需求,兼顾因灾受损基础设施建设。保险内容包括台风指数保险、地震指数保险和强降雨指数保险,按照市县两级分别制定赔付规则。市级层面以历史灾害数据为基础,结合巨灾模型,制定台风指数保险赔付规则,设置覆盖全市陆域及大陈岛等海岛水域的巨灾框,当台风近中心进入巨灾框且台风等级达到12级以上即触发赔付。同时,将台州整体纳入地震指数保险保障范围,当震中位于市行政区划内,震级超过5级、震源深度小于100公里时触发赔付。县级层面,各县(市、区)选定有代表性的气象观测站,当任一有效观测站72小时累计降雨量达到阈值即触发赔付。形成了“指数定级、阈值触发、精准快速”的巨灾保险运作机制。 二是迭代创新,提升巨灾风险保障能力 每个新承保年度结合试点运行情况,对保费、险种、规则等内容进行调整优化。如,2023年针对强降雨局部性、偶然性特点,优化完善强降雨指数保险监测网络,将理赔触发条件由“触发点”调整为“触发面”,由每个县(市、区)指定3个气象观测站点(全市共30个)拓展至全市79个站点,有效提升强降雨指数保险保障覆盖范围。2024年进一步优化强降雨指数保险底层赔付逻辑,将触发赔付阈值从连续72小时累计降雨量140mm下调至130mm,提升了触发率。今年汛期,受“格美”、“普拉桑”等台风影响,台州市9个县(市、区)和台州湾新区先后触发强降雨指数保险赔付,理赔覆盖率 100%。 三是社会共治,构建“应急+保险+服务”新格局 通过“保险+”服务,推出全国首个应急安全教育“海上教室”,创新成立以“防灾减灾教育”为主题的海上青少年宫课堂,开展各类“保险+”活动50余场,覆盖群众超百万人。各保险机构组建专业风控团队,融入地方政府风险普查专班,协助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此外,台州市在防汛防台风信息系统基础上,根据巨灾保险触发条件和赔付标准,接入气象部门台风和强降雨等动态信息,实时分析理赔触发条件,自动测算赔付金额,并同步通知保险机构启动核赔,实现“快判、快处、快赔”。今年台风期间,全市组建30支共450余人的保险应急小分队,集中调配查勘人员、救援设备,协同建立理赔服务绿色通道,相关理赔款均在24小时内支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