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督导江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发现:生产装置为一级负荷却未设置双重电源供电、安全管理基础薄弱
“你们这个‘报警记录不完善’问题在2022年、2023年和2024年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自查隐患台账中反复出现,一共出现了3次,说明你们举一反三做得不够!”在江西开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督导组一边线上抽查企业自查隐患台账录入情况,一边指出企业存在问题。
近日,应急管理部启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4年专项督查核查工作。9月9日至10日,本刊记者跟随第四督导组来到江西新余、吉安,明查暗访当地6家相关企业,通过线上抽查、实地查看生产现场、现场提问等方式,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生产装置为一级负荷却未设置双重电源供电、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等隐患问题。
生产装置为一级负荷却未设置双重电源供电
江西开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涉及氯、氯乙烯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其液氯储存仓库为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液氯储量为31吨。
9月9日,督导组深入该企业,通过座谈交流、查阅台账了解基本情况后,对重大危险源开展现场检查,同时对企业自查、市级交叉检查和省级抽查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你们这个事故氯吸收系统是一条供电线路还是两条供电线路?”“是一条供电线路。”督导组专家介绍,事故氯吸收系统的作用是一旦发生氯气泄漏等紧急事故,系统能持续有效地吸收氯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该系统应是独立电源,且具备自动切换备用电源和24h连续运行的能力,然而该企业却未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双重电源供电。无独有偶,专家在检查中还发现,该企业生产装置为一级负荷,也没有设置双重电源供电,不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专家介绍说,“像这种涉及有毒有害及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电力供应需要保证其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须有双重保障,即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这样才能确保在单一电源出现问题时,生产装置依然能够正常运行,不至于影响生产工艺过程。否则一旦中断供电,存在发生爆炸及有毒物质泄漏风险,极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
该企业的三级重大危险源液氯仓库中,设有事故应急碱液池,约有1.5米深。检查中发现,应急池周边仅用简易的警戒线进行不完全围挡,缺口处也只是摆放了两个约15厘米高的障碍物。专家告诉记者,“仓库里光线较暗,如此简单处置其实作用不大;应急池应进行受限空间辨识并按照规定管理,周围应采取防护措施,不然会有人员意外坠入风险。”
安全管理基础薄弱
9月10日,督导组来到位于吉安市新干县盐化产业城内的江西兴氟中蓝新材料有限公司,这是一家成立于2020年6月的新企业。“我们公司涉及的重大危险源比较多,有12个,其中,一级重大危险源2个、二级重大危险源3个、三级重大危险源1个、四级重大危险源6个。”该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虽然该企业刚成立4年多,督导组检查仍然发现不少问题隐患。企业给某位员工的任命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但与其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却是技术员责任书;在《异常工况处置制度》中,没有明确人员紧急停车、人员撤离的授权内容;一级重大危险源AHF罐组HAZOP分析报告已到期,没有再次进行分析。在现场检查中专家还发现,该企业氟化氢罐区旁装卸站盐酸装卸管道、F152b装置一层盐酸碱混合管道法兰处未设置防护措施;R152a装置反应釜进料管线紧急切断阀、调节阀以及手阀均未加保冷;现场螺栓等管件出现腐蚀,未加保冷的阀门、法兰存在冷凝液滴漏现象。“你们才建成使用没几年,装置就开始出现腐蚀、跑冒滴漏了,再不整改,将会埋下事故隐患!”专家忧心地说。
安全管理方面同样存在问题的还有江西仰立新材料有限公司。该企业是一家功能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5个。在现场检查中专家发现,该企业的液氨A储罐液位高高报警联锁(报警值5000mm)出现了3次报警,但企业仅记录并处理首次报警;二苯甲酮装置反应釜顶部管线多处腐蚀;企业没有完成LOPA分析,也没有评估现有SIS系统的符合性。
此外,在进行消防检查时,专家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消防设施不符合规范,微型消防站未实体化运行、日常培训记录不全,灭火与应急疏散专项预案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督导组专家现场查验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督导组专家在现场对企业生产装置进行重点检查
督导组专家现场检查时发现电气抽屉没有对应检维修作业表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检查结束后,督导组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座谈,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面对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企业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逐项落实、认真整改。”
记者从督导组了解到,此次在江西新余、吉安督查核查6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共发现问题隐患81项,其中包括1项重大事故隐患,目前督导组已把问题隐患交办相关部门和企业,将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