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座谈会在宁波举行
近日,全省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座谈会在宁波举行。杭州、宁波和义乌市应急管理局以及3家社会化服务机构分别作典型工作经验介绍,11个市开展交流发言。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三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三强副厅长强调,全省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招标投标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动员部署会精神,全面落实《浙江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持续深化中介机构安全监管服务“一件事”改革,规范提升服务水平,着力破解服务不规范、受众不满意等问题,推动中介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要坚持从严监管 各地要强化源头管控,从严审查安全评价报告,重点核查报告签字人员是否与编制人员一致,督促安评机构建立健全覆盖分支机构、外聘专家、第三方支撑单位的过程控制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中介机构“一项目一报告”制度,统一服务规范和标准,督促中介机构实行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客户评价“五公开”。 二是要坚持培育“量”“质”并重 各地在改革过程中要坚持“十个不得”,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要大力引育安评机构,培育开放性安全评价中介服务市场,招引入驻一批国内“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安全评价机构。扶持有发展潜力的安评机构做大做强,鼓励省内有条件的单位申报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争创一批矿山、危化、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细分行业“领头羊”机构。 三是要坚持规范信用评价 各地要动态掌握中介机构从业告知、服务质量、重大隐患报告、服务企业事故等相关信息,对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要遵循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审慎适度的原则开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引导企业、保险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优先选择信用等级高的中介机构开展服务。 四是要坚持整治帮扶并重 各地要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执法案例进行通报,强化以案释法。要积极借鉴宁波、义乌等地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好的经验做法,推广优秀中介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中介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省应急管理厅工矿处负责人,11个市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代表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