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4年专项督查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近期在196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面自查基础上,开展省市应急和消防联合检查,有力推动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全省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消地协作”工作机制,落实为基层减负的工作要求,统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省应急管理厅与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会商、联合检查、联合督导隐患整改,成立专项检查领导组和工作专班,组成4个省市联合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企业自查隐患2261项,重大隐患22项,对表问题全部录入双重预防数字化系统;省市联合检查出各类隐患4172项,重大隐患23项。针对检查发现隐患,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下发督办函,要求各市局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落实“一案双罚”等措施,对自查隐患问题少且与实际情况不符、问题突出的17家企业进行通报。截至目前,企业自查隐患整改率96.4%,省市联合检查隐患整改率95.6%,火灾隐患整改率96%。太原、晋中、长治、晋城、运城市对违法企业行政处罚77.2万元。
为提升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能力,省应急管理厅收集相关标准规范、近年来的监管要求、省内外事故案例等制作题库,在专项检查中组织对重大危险源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分管生产、安全、技术负责人等460人进行线上扫码答题考试,一次通过率83.9%。7月底,再次对68名不合格人员进行补考,对仍不合格的负责人要求限期提升专业能力或调整岗位。
专项检查期间,各级检查组督促企业落实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要求,加快推动老旧装置更新改造进度。对晋丰高平分公司、阳煤丰喜临猗分公司两起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并责令停产整顿。积极推广襄垣县鸿达煤化异常工况分级分类、细化处置准则和天脊煤化工集团“六查”工作法等好的经验做法。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专项检查的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加快推动消防审验工作进度,不断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管理和人员定位场景功能的应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将隐患问题整改情况纳入许可审查范围,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检查成果,合力防控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