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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部署安全宣传“五进”示范点建设工作

来源: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时间:2024/08/20

       为进一步巩固全省全社会立体化安全宣教行动成效,8月14日,黑龙江省安委会、省防减救灾委在全省范围内联合部署安全宣传“五进”示范点建设工作,不断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能力,持续培育全社会安全文化,努力实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风险知辨识、遇险能自救”,切实筑牢生命安全人民防线。

       据了解,此次安全宣传“五进”示范点建设工作以“属地负责、部门推动、以点带面、辐射引领”为原则辐射全省,涵盖了13个市地、县区和各级安委会、防减救灾委成员单位。以“5+5×N”的形式,部署了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宣传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技能、宣传典型事故案例、宣传安全常识5项重点宣传内容和全面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5个示范点建设,通过“N”项具体任务措施确保安全宣教立体化、全方位、无死角,持续提升全社会安全素质和能力。

       根据部署,安全宣传“五进”示范点建设工作于明年3月底结束,要求每个县(市、区)不少于5个(各类型至少1个),并细化明确了具体任务和分工,在“进企业”方面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安全宣传有制度、有培训、有活动、有文化、有警示,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岗位操作规程、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宣传讲解力度,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以及火灾爆炸、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易发事故隐患,广泛宣传安全常识及应急避险技能。在“进农村”方面要求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要建立农村安全宣传组织体系,广泛宣传安全常识及应急避险技能,实现安全宣传有人员、有载体、有设施、有侧重、有活动,并聚焦村居民房、民宿、手工作坊、温室大棚、地窖井口、养殖区域等重点场所,针对房屋安全、农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交通出行、用火用电用气用水等易发事故隐患,以及泥石流、滑坡、山洪、雷电等自然灾害,广泛宣传安全常识及应急避险技能。在“进社区”方面要求各街道社区要建立安全宣传机制,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结合社区特点开展示范性、浸润式安全宣传,实现安全宣传有载体、有阵地、有人员、有演练、有氛围,并聚焦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住宅小区的地下室、商铺、出租房等重点场所,针对违规用电充电、占用疏散通道、高空抛物以及电梯、燃气、消防安全等易发事故隐患,广泛宣传安全常识及应急避险技能。在“进学校”方面推动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班级活动中落实安全教育内容,保障师资、教育资源、时间、场地,实现安全宣传有授课、有机制、有平台、有活动、有资源,并聚焦校车、实验室、文体场馆、校舍、食堂等重点场所,广泛宣传安全常识及应急避险技能。在“进家庭”方面要求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积极推动家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以生活安全和防灾减灾知识普及为重点,提升以家庭为单元的安全能力,实现安全宣传有载体、有活动、有技能、有氛围、有储备,并聚焦电梯乘用、电动车安全停放与充电等重点,针对燃气泄漏、触电、火灾、交通出行、高处坠落等易发问题和隐患,广泛宣传安全常识及应急避险技能。

       黑龙江省安委会、省防减救灾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研究安全宣传“五进”示范点建设等安全宣教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进落实人员、经费、制度等保障措施;各级安委会、防减救灾委成员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充分调动本行业领域宣教资源,采取有效手段,确保行业领域安全宣教全覆盖;要创新开展一系列群众易于接受、乐于参与的安全专题文化活动,广泛开展“执法+宣传”“检查+培训”,推动安全宣传工作落实落细落地,不断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切实筑牢“生命安全人民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