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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推进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承诺制度落实

来源: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时间:2024/08/06

       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以来,陕西省坚持与国家步调一致,结合实际提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公开作出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承诺”。省工作专班办公室积极谋划政策性务实举措,在全国率先制定印发《陕西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承诺暂行办法》,要求由最低法人层级单位、最低管理层级单位、集团公司总部认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等主要负责人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作出公开承诺。

       办法出台后,各地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多点发力进行宣贯动员、多管齐下督促企业执行、多方联动深化承诺成效,探索形成一系列有益做法。西安市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班紧密围绕“明确主体、规范要求、强化执行、长效治理”的思路,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承诺制度落实落地。宝鸡市紧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机制常态化运行,持续推动企业积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康市按照“专班统筹、部门推进、企业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媒体宣传制作视频,深入现场指导企业,持续聚焦基层末梢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榆林市组织52家行业部门和单位广泛动员宣传,并将动态清零承诺纳入危化行业领域“月必查”督查内容,就企业执行落实情况予以考核,进一步倒逼企业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据统计,自6月1日办法实施以来,动态清零承诺有力推动了企业自查重大事故隐患数量提升。7月份全省企业自查重大事故隐患数量占到当月总量的37.16%,较6月份提高17.2个百分点。截至7月31日,全省企业自查重大事故隐患数量占全省重大事故隐患总量比,由3月底的17.10%提升至2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