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几起典型事故谈危化品企业保持安全通道畅通的重要性
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在危险化学品企业,畅通生命通道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在从事风险较高的检维修作业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更是要提前谋划人员疏散方式和应急救援通道,防范事故发生。
01、 2023年9月7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某公司在投料开车过程中,作业人员在拆除阀芯脱落的粗煤气外送阀(管道直径DN450mm)期间,在面积不到30平方米的作业平台上,聚集了20名作业人员和非作业人员。当拆除过程中突然发生高压气体喷出时,人员来不及疏散,导致多名在现场高处作业的检修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从5楼顶部吹落至厂区地面,造成10人死亡、3人受伤。 02、 2020年11月2日,广西北海某液化天然气公司在实施二期工程项目贫富液同时装车工程施工期间,当作业人员对DN500的管道切割时,因系统物理隔离不彻底,仪表人员错误地操作了隔离阀门,导致LNG突然从管口喷射而出,在储罐前平台起火,作业人员逃生不及时,造成7人死亡、2人重伤。 03、 2019年9月29日,宁波某日用品公司一员工在厂房西侧一层灌装车间用电磁炉加热制作香水原料异构烷烃混合物时,因静电放电引起可燃蒸气起火燃烧,并引燃周边易燃可燃物。火势通过楼梯向上蔓延,引燃二层、三层成品包装车间可燃物,使整个厂房处于立体燃烧状态。由于厂房窗口违规设置影响人员逃生的铁栅栏,且楼内仅有的一个楼梯也被迅速产生的高温烟气封堵,人员无法逃生,最终导致19人死亡、3人重伤。 04、 2018年5月12日,上海某石化公司承包商在检修内浮顶储罐的浮盘铝合金浮箱组件时,浮箱内积存的苯外泄在储罐底板上,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气体环境,当遇到作业人员使用的非防爆工具及作业过程可能产生的点火能量时发生爆燃。由于储罐仅有1个出入口,储罐内的人员逃生不及时,造成在储罐内作业的6名作业人员死亡。
确保生命通道畅通,不仅是利于人员的逃生和疏散,更能在实施救援时发挥重要作用。化工企业要保障生命通道畅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确保厂区内各场所间消防通道的畅通 根据GB 50016-2014(20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160-2008(2018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 51283-2020《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和 GB 51428-2021《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等标准规范要求,厂区内消防通道应保持足够的宽度,并保证畅通无断路现象。 (1)一般企业最低保持4m; (2)石化企业、精细化工企业及煤化工企业保持5m; (3)石化联合装置、大型可燃液体罐组不低于6m。 2.确保厂区内建筑物间的防火间距 厂区内各建筑物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做到: (1)严禁在已通过验收的建筑物间私搭乱建; (2)严禁厂区内乱堆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缩小防火间距的现象; (3)严禁借用消防通道装卸原材料; (4)厂区内搭建的未经设计的露天堆场、棚架,应及时拆除或撤销,确保原有的防火间距。 3.确保出入口畅通 (1)厂区内设有围栏或大门的封闭场所、库区、储罐区,应保证出入口畅通、大门开关自如,严禁人为故意锁闭、停用疏散门或堆放物料、工器具而阻挡疏散门现象; (2)对于封闭或半封闭式厂房,应保证封闭楼梯间疏散门的完好可用,正常情况下保持关闭状态; (3)对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应按照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要求,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 4.从事高风险作业要制定逃生方案 (1)从事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或在其他狭小作业面上的检维修作业,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明确出现险情时的人员逃生路径和方式; (2)进入仅在顶部开孔的受限空间内作业,应预先搭设救援器具,以最大效率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3)在高处作业时,应在优先保证安全逃生的前提下拴挂安全带,避免安全带成为羁绊,脚手架的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 5.建筑物安全通道的疏散标识及照明要保证完好 建筑物安全通道的畅通还体现在疏散指示标识和照明的设置上。要按照GB 50016-2014(20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要求设置疏散照明,并保证对地面的最低水平照度满足疏散要求,同时还要确保消防应急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总之 安全通道是“逃生道”“救命道”,企业应高度重视保证安全通道畅通,真正发挥安全通道的作用,提高应急救援效率,防范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