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汪长新带队赴瑞安开展安评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
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汪长新带队到企业现场核查
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严厉打击安评机构与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我市安全评价市场健康发展,3月21日,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汪长新带队赴瑞安开展在温安评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
检查组首先对瑞安市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解,抽查了浙江中一寰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等安评机构出具的安评报告,并分别赴瑞安市百盛电子有限公司、瑞安市莘银电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实地核查,核查安评报告与生产经营单位实际符合性、生产经营单位对报告相关建议采纳情况等,听取企业对安评机构评价,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汪长新指出
安全评价是安全生产“事前预防”治理的重要方式,推动安评市场健康发展,对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并就下一步全市推进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各县(市、区)局要充分发挥对安评机构监管工作的能动性,强化监管、执法部门的协同,以近三年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业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隐患企业为着力点,以“安评在线”系统预警信息为方向,全面摸清应查法定非许可项目,做到不落死角、不留盲区。同时要把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作为日常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转变,提升监管水平和企业本质安全。
二要刚性执法,确保实效。要充分认清规范安全评价市场秩序的必要性,对存在出具失实或虚假报告、项目组长不到现场勘验等行为的安评机构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同时,要畅通社会监督途径,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安全评价机构的执业行为,并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曝光,确保违法违规机构受教训、其他机构受警示。
三要加强有效采集,发挥“安评在线”效用。《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40条明确要求,各安评机构在浙江范围内的所有法定评价项目必须全部录入“安评在线”。在温安评机构要严格遵守规定,规范从业行为,为推动温州安全发展发挥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县(市区)局要切实将使用“安评在线”作为保障安全底线的重要举措落实落地,以数字化推动安评项目监管全链智慧监督,实现安全评价全过程动态管理,提升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