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去年12月以来,山东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专班紧紧围绕国务院专项督导和全省化工整治行动各项重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专项督导和省政府领导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认真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国务院安委办专项督导9项重点任务已完成6项,正在推进3项;山东省确定的32项重点任务基本完成20项,持续推进12项,总体进度符合预期。
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加快省危险化学品数字化管控系统建设。截至目前,系统各模块开发已基本完成,全省1742家正常生产企业中,双重预防体系已接入1742家,特殊作业系统已接入1678家,人员定位系统已接入1667家,视频智能分析系统已接入1701家;加油站智能分析系统已建设10127家,共接入9933家,12月份2617家加油站接入系统。深化“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组织试点企业明确试点场景,8家企业已经建设并运行工艺生产报警优化管理;5家企业已经建设并运行自动化过程控制优化系统;7家企业已经建设并运行设备完整性管理与预测性维修系统;安全教育培训管理6家企业已经建设并运行系统;9家企业已经建设并运行承包商管理系统,加快信息化系统的试点应用。
全面完成分级分类监管末次评估工作。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末次评估工作调度推进会后,16个地市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目标,全力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末次评估分级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截止12月27日,全省153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全部完成末次评估分级,其中红色96家,橙色1044家,黄色379家,蓝色12家。在此基础上,放大工作成效,对构成重大危险源、涉及重点监管工艺及重点监管的471家化工企业进行了评估分级。末次评估企业共2002家,其中红色128家,橙色1396家,黄色461家,蓝色17家。目前,对128家红色企业落实停产停业或关闭淘汰措施,对其他企业全部实施动态管理。
深入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强力推动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提档升级。全省84家化工园区,49家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占比58%;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15家以上或重大危险源20个以上的47家园区全部设置门禁、卡口等封闭化系统,并在全国率先建设智慧化工园区综合管理平台,实现高端产业集群壮大和产业发展环境优化。12月8日,组织10个重大风险防控项目园区和16市相关园区负责人在济宁市召开全省重大风险防控项目推进工作培训座谈会,对东营、烟台、潍坊等6市下发《关于督办重大风险防控项目建设的函》,加快推进化工园区重大风险防控项目建设运行,截至目前,3家化工园区已完成项目招标,5家化工园区已挂网,2家化工园区正进行财评。
加强督导考核,推动责任落实。印发《11月份工作通报》和《11月份省化工整治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评分通报》,对各市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评价、量晒排名。开展全覆盖督导调研和执法检查。在以滨州市为试点基础上,12月,组织8个工作组对全省其他15市、53个县(市、区)、26个园区、360家企业开展全覆盖督导调研,查出问题隐患1819项,重大事故隐患2条,总结形成典型做法28条,进一步检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果。
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12月19日,以省政府安委办、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明确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等4方面风险管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等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推进健全治理工作机制建设。
推进落实“五个一批”工作。截至12月20日,各市共上报“五个一批”企业1293家(危化品企业961家),其中,淘汰关闭企业153家(危化品企业106家),停产整顿企业97家(危化品企业55家),搬迁入园企业61家(危化品企业46家),研究列入改造提升企业清单541家(危化品企业373家)、发展壮大企业清单441家(危化品企业278家)
对菏泽市开展专项督导。制定印发《对菏泽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的方案》,推动菏泽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大力度,高质量完成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专项督导任务和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切实提高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12月6日,省专班召开对菏泽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现场交办会,进行重点强度部署。
组织开展元旦期间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两禁止 一严控”暗访检查。为扎实做好元旦期间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工作,切实推动“两禁止、一严控”措施落实落地,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同时,印发《工作提示函》,提示提醒各市严格落实“两禁止、一严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工艺运行安全管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要求各市立即开展暗查暗访,并组织力量下沉一线执法检查。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省专班派出8个暗访检查组分赴16市开展元旦期间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两禁止、一严控”暗访检查。
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事故隐患分析。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全面梳理分析重大隐患中的共性问题、重点环节,督促各市县和企业重点针对性落实好共性问题和重点环节重大隐患防范措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印发日照、东营、菏泽、聊城等市和一些企业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和高危作业场所人员数量限制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组织各市认真学习借鉴,拓展工作思路,进一步提升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程相关工作的安全管理能力。印发《关于组织学习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高危场所人员聚集事故典型案例的通知》,督促企业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有效提升有关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高危场所人员聚集事故发生。
下一步,山东将认真落实国务院专项督导组各工作组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一个中心(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一个重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圆满完成国务院专项督导和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任务。
坚决完成专项督导各项任务。对国务院专项督导9项重点任务再梳理、再部署、再落实,力争春节前,全面完成9项工作任务。春节过后,巩固提升、查缺补漏。
统筹谋划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在确保今年春节前完成国务院安委办专项督导9项任务的基础上,将全省危化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化工整治行动的深化和巩固,统筹谋划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分两个阶段推进实施。
突出重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和专家,对所有中央驻鲁企业和菏泽市及其各县区、化工园区、所有企业进行专题培训、专门指导、专项检查,提高思想认识、能力水平和工作成效。对各市、县(市、区)和所有企业开展全员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充分利用警示、通报、约谈等手段,营造“比学赶超”氛围。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细化评分标准,每月晾晒排名,有效传导压力。同时,对整治提升工作不力、问题较多和发生事故的市、县(市、区),及时警示、通报或约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推动提高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