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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四强化四规范”提升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勘验能力

来源: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21

       今年以来,嘉兴市紧盯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勘验能力薄弱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借鉴相关经验,着力聚焦实战一线,积极实施成果转化,以“四规范四强化”为抓手,全面规范事故调查取证流程,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实效性,提升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勘验能力。



       一、强化流程管理,规范勘验程序


       按照及时、全面、细致、客观、安全的原则,制定完善环境勘验、初步勘验、细项勘验和专项勘验等分项流程,构建现场勘验采集“全要素一张图”,明确勘验人员配置、勘验前准备、现场保护、证据采集、摄影摄像、笔录制作、现场图绘制等各个流程的具体事项要求。在工作程序上,依照“先外后内、先静后动,先下后上,先重点后一般,先固定后提取”的勘验顺序,规定气象、空间、结构、痕迹等信息作为勘验提取要素,确保准确还原事故现场环境、设备设施状态和系统状况。


       二、强化现场保护,规范证据收集


       收集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和难点,制定针对性的事故调查取证办法,通过明确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等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证据收集种类、取证基本要求、证明效力标准、证据提取方法等具体事项,确保客观、全面收集证据,形成相互印证、完整准确的证据链,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取证环节确立基本标准和遵循。同时,规定现场保护的范围和时间,设置警戒线和告示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明确处理紧急情况可能破坏事故现场空间内的痕迹、物证时,应当对现场原始情况拍照或者录像等。


       三、强化清单运用,规范文书制作


       根据基层对事故调查工作的需求,统一制定勘验过程中涉及的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要素图示、勘验笔录、取证凭证、鉴定委托等7类文书标准化格式清单,明确文书格式、记录内容、记录人员资格、相关权利义务、送达和签收程序等,切实解决事故调查文书制作存在的无据可依、要素不全、填写缺项、不够规范等突出问题,通过书证记录方式对事故调查全流程进行跟踪记录,确保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强化人员管理,规范安全防护


       要求现场勘验、检测和抽样取证人员具备现场勘验和相关专业能力,且不少于2人,经现场勘验负责人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现场勘验。勘验作业前应对事故现场进行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评估,重点关注高压触电现场、高坠现场、中毒现场、不明火灾和爆炸现场等事故场所,特别是进入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等易引发气体二次伤害事故的现场时,必须先使用气体浓度检测仪器进行检测。勘验人员根据具体现场情况,要采取不同防护措施,穿戴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保证勘验全过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