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就《浙江省化工医药试验基地和试验项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为指导规范化工医药试验基地、试验项目的安全管理,推动我省化工医药行业科技创新,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制定了《浙江省化工医药试验基地和试验项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见附件1、2),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反馈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494452478@qq.com)。
联系人及电话:马春磊,0571-81051467。
附件:1.浙江省化工医药试验基地和试验项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表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