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应急局:深化救援合作高效应对突发事件 全面提升全市应急管理体系能力
为加强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进一步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7月21日下午,金华市应急管理局与中建八局浙江建设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丰速运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应急救援力量合作框架协议、应急合作框架协议。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胡宏立,党委委员、副局长马桂喜,中建八局华东分局副局长闫松川、顺丰金丽衢地区总经理陈锴等出席签约仪式,并座谈交流。
胡宏立局长对中建八局浙江建设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丰速运有限公司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也对两家公司一直以来对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对双方建立合作机制,深入推进应急救援常态化合作,签订合作协议表示热烈祝贺。本次应急救援力量框架合作协议的签约,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应急管理决策部署,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构建新型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全市应急救援保障水平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防范应对能力的重要举措和具体行动,也是加快构建“大应急、大安全、大减灾”体系,夯实应急救援基础,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的现实需要,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金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表示,希望与中建八局浙江建设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丰速运有限公司加强高质量合作、创新和完善任务保障机制,继续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仓储管理等方面推进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合作。
闫松川副局长表示,中建八局浙江建设有限公司将以此次合作协议签署为新的起点,通过构建体系共建机制、协同应急机制、力量建设机制和工作联络机制,加强应急联动、力量装备、技术平台等方面对接合作,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应急救援合力,确保紧急状态和紧要关头拉得出、用得上,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快速响应、应急处置和救援保障能力。
陈锴总经理表示,金华市金丰速运有限公司将以合作协议签署为契机,加强与市应急管理局在物流、仓储、无人机、大数据等方面深入合作,共同推进金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马桂喜与中建八局华东分局副局长闫松川、顺丰金丽衢地区总经理陈锴分别签署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