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综合督导
为强力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按照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部署和《天津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从6月下旬起对各区和有关市级部门集中开展综合督导。
统筹谋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市安委会办公室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组成4个综合督导组,由局级领导带队,每组5人(含两名专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企业查找问题并倒查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工作落实情况。重点督导区级层面、市级部门层面以及企业层面共计19个方面内容,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党政领导责任。
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坚持“边督导,边反馈、边整改,边约谈,边警示,边执法”,综合运用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协调纪检监察、政府督查部门,对安全监察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及时通报,问题严重的报请市委、市政府进行追责、问责。
及时分析汇总,严格督导问效。各督导组明确专人及时梳理汇总综合督导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事故隐患和典型经验,市安委会办公室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定期听取各综合督导组工作情况汇报。对各区、各部门发现的隐患问题,逐个形成隐患问题清单书面台账,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及时下达督办函,推动问题整改,切实以扎实的工作成效为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保驾护航。